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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弱勢家庭及民眾社會資源轉介】作業流程表

類別

扶助業務

法令依據


應備證件


注意事項

1.關懷小組成員為社會課課長、課內業務相關承辦、里長、里幹事、社會慈善福利團體、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2.
一般民眾皆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