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保險及車禍處理
報告者:施學民
台灣汽機車行駛量倍增,車禍頻頻發生,兩造當事者常没有投保第三責任險,尤其機車沒有投保佔七成,因此車禍和解難能協調成立。
我現今擔任善化區調解委員會成員,調解案件,車禍佔台南市各區調解案件7成以上,因此建議鼓勵里民們投保機車第三責任險,以防萬一,以下為機車保險項目及權益:
(一)強制險(發生日起2年內皆可申請,額度最高20萬元,每人應該投保,如被查到會受到罰款),如發生車禍時,雙方受傷可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文件需要:警方事故登記三聯單及醫療證明書或有和解證明書──
(A)住院期間病床補助每天1500元(健保床没有補助)。
(B)住院費用看護費每日補助1200元,不得逾30日(可用親友看護身份證影本及收據)。
(C)醫療費用(勞健保醫院所開收據)實支實付。
(D)住院期間受害人餐費每天補助180元(受傷者)。
(E)交通費(依回診掛號收據次數計算,但需要計程車收據才知里程,最高可申請2萬元)。
(F)如車禍致死亡,可領200萬元,醫療費用最高20萬元。
(二)第三責任險(俗稱外險),如車禍受害者可向加害人要求補償:
(A)車損(需向加害人告知車輛在何處修理,以利估價賠償)。
(B)工作損失(需醫療證明書內記有不能工作幾個月及休養幾個月或復健…,依勞保投保工資計算)。
(C)看護費(醫療證明書內記有需人照顧1個月以上,因強制險最高可申請1個月)。
(D)精神慰問金(雜項開支等等)。
(E)第三責任險,對方保險公司依肇事責任分擔計算。
(三)司機險(俗稱內險)
(A)如騎車者滑倒、撞及樹、電桿等等而受傷,可向投保公司查詢投保理賠金額。
(B)如撞到人或乘客受傷時,可申請強制險或第三責任險理賠。
以上告知,期望里民有機車行駛應該投保車險,以防萬一,謝謝。
如果遇到車禍時之注意事項如下:
(1)報警(110)
(2)保持現場,絕不能離開現場
(3)如有人受傷請打119叫救護車處理
(4)在現場等待警方處理並告知有否受傷或財物損失
(5)不要爭議誰對錯
(6)向保險公司報出險
(7)如有人受傷住院,定去醫院探病關心。
備註:
1.強制險申請,被申請強制險給付者保費增加(車禍時受傷者皆可申請此項目)
2.第三責任險,車禍時加保者保費每年增加三成至第3年。
3.如車禍手術醫療特殊費不能由勞健保給付,可向對方強制險申請2萬元。
4.如發生車禍時,對方没有強制險,可先行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給付,再談和解事項。
5.請注意投保機汽車險有否過期,如車禍時,請向自己保險公司查明對方是否投保車險,在調解時告知調解委員協助。
6.歡迎摘錄並協助宣導加保機車第三責任險。
車禍發生狀況不同,難能在書面表達明白,如要更加瞭解,請來電0933665823或於14時至18時電5838620謝謝!
祝 行車安全!萬事如意!並建請加保機車第三責任險以保萬一。
善化區調解委員會主席 施學民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