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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申請作業流程表

類別

扶助業務

法令依據

臺南市經濟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辦法http://social.tainan.gov.tw

應備證件

1.申請人最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

2.全戶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可由區公所代為申請)

3.
全戶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可由區公所代為申請)

4.
申請人印章

5.郵局存摺影本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視個別家庭狀況而定。如:學生證影本、失蹤證明、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在營證明或軍人身份證影本、在監證明、離婚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