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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申請作業流程表

類別

扶助業務

法令依據

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申領作業要點、申請條件方式說明

應備證件

1.申請人(父母雙方、監護人、實際照顧者)身分證及印章。


2.兒童戶口名簿。


3.申請人其中一方郵局存摺影本、兒童戶口名簿。


4.申請補助兒童如為第三名以上子女,請檢附前二名子女戶口名簿(此項無則免附)。

注意事項

1.育兒津貼8月起與其他生活補助僅能擇一之事,係依據「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申領作業要點」第4點第5項規定「已領有政府其他相同性質之生活類補助或津貼者,不得重複領取本津貼」辦理。


2.詳如「臺南市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申請表」之「申請說明」第三、五、七點。

3.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育兒資訊專區」參考網址:http://social.tainan.gov.tw/social/cenpage.asp?id=3F9441A9-C1F2-4869-9C7E-9B3094EF505Bhttp://social.tainan.gov.tw/social/cenpage.asp?id=9D28E664-3D5B-4284-BC09-73BD2C0EB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