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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付款案件】作業流程表

類別

出納業務

法令依據

1.臺南市市庫管理要點

2.出納管理手冊

應備證件

國民身份證、印章;廠商以發票、收據上之店章及負責人印章

注意事項

1.款項付訖後,付款人員即在動支單上加蓋付訖日期戳記。

2.簽發支票大小寫金額需相符,如有錯誤應即作廢,並加蓋「作廢」字樣,重新簽發,不得塗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