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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借經費及核銷轉正】作業流程表

類別

經費動支核銷

法令依據

1.預算法

2.會計法

3.審計法

4.採購法

5.支出憑證處理要點

應備證件

活動計畫案、概算表、採購費用動支申請單暨黏貼憑證用紙

注意事項

1.各單位預借或暫付款項應力求避免,如確因事實需要支付者,應以預算內容、契約所定或專案核准者為限,承辦人員應負責限時清結責任。

2.款項借入後應妥為保管,避免公款與私人款項混雜,如發生意外或遺失,承辦人員應負賠償責任。

3.各單位簽報擬預借經費案,應敘明預借原因,動支經費科目,並註明預定收回或轉正日期。

4.預借經費有剩餘款,應收回繳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