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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辦理借閱證】作業流程表

類別

圖書舘業務

法令依據

圖書館法、臺南市公共圖書館使用及管理辦法

應備證件

、申請個人借閱證,檢具下列證件正本:

 (一)中華民國國民持國民身分證、駕駛執照或戶口名簿正本。

 (二)未領取國民身分證之未成年人,得由父母或監護人持身分證明文件及戶口名簿正本代為辦理。但本館推廣校園辦證,不在此限。

 (三)外籍人士持護照、居留證或入出境許可證。

二、申請家庭借閱證:臺南市市民得持戶口名簿正本申請家庭借閱證,每戶限辦一張。

三、申請人無法親自申請借閱證時,得出具委託書並檢具申請人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委託代理人辦理。

注意事項

申請借閱證,應繕具填寫申請書並依下列規定檢具相關證件正本向公共圖書館提出申請:
一、個人借閱證:
1、本國國民應持國民身分證。
2、未領取國民身分證之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持身分證明文件及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代為辦理;但經學校辦證者,不在此限。
3、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應持護照、居留證或入出境許可證。
二、家庭借閱證:每戶限辦一張,由設籍本市家戶成員之一持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有效之全戶戶籍謄本辦理。
三、團體借閱證:
1.本市各機關學校應持首長(校長)之國民身分證辦理,並檢附申請公文。
2.本市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應持代表人或管理人第一款第一目或第三目之身分證明文件辦理,並檢附立案登記或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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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借閱證,亦可透過網路申報,說明如下:
(一)請先至網路辦證頁面填寫資料(https://lib.tnml.tn.edu.tw/webpac/web_register.cfm),
(二)填妥資料後,可選擇以下任一方式開通借閱證功能:
1.臨櫃辦理:請持身份證件至臺南市任一公共圖書館辦理。
2.E-mail辦理:請將您的聯絡電話及身分證明文件圖檔(檔案大小不得超過2MB)e-mail至市圖總館服務信箱(tnpl@tnml.tn.edu.tw),館方審核通過後(約3~5個工作天)將寄發e-mail至您的信箱,即完成開通借閱證。
(三)注意事項:
1. 身份證明文件如下:
(1)已領有身分證之成人: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圖檔。
(2)未領取身分證之未成年人:提供家長或法定監護人身分證正、反面圖檔、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圖檔。
(3)外籍人士、大陸人士:提供護照、居留證正、反面或入出境許可證。
2. 家庭借閱證需持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有效之全戶戶籍謄至本市任一公共圖書館臨櫃辦理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