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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臺南市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

一、應備文件:

(一)第一階段 


1.身分證

2.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3.印章

4.代辦人身分證及印章

5.3個月內診斷證明書、評估報告書


(二)第二階段


1.社會局核准公文影本

2.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3.印章

4.代辦人身分證及印章

5.銀行存摺封面

6.統一發票或收據

7.保固書影本

8.輔具使用中相片

9.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程序:備齊「第一階段」文件到本所申請,二星期內收受社會局核准公文後,即可購買輔具,在備齊「第二階段」文件到本所辦理核銷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