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務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30條規定
1.申請人身分證、私章、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證明、畢業證書、退伍令、申請書。2.代辦人之身分證、印章
提醒保險對象卑親屬加保資格喪失需另以適當身分加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