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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申請作業流程表

類別

低收入戶作業

法令依據

臺南市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要點(http://social.tainan.gov.tw)

應備證件

1.申請人全戶戶籍謄本


2.低收入戶證明書1


3.載明看護日期時間起迄及每日看護費用收據正本1


4.申請人印章


5.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之醫療診斷證明書需載明入、出院時間正本1


6.看護人員身分證及其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書影本各1


7.醫療院所醫師、護理人員或社會工作人員出具須僱請專人看護證明書


8.具領人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9.其他:切結書、委託書等。

注意事項

1.患者本人需為本區列冊低收入戶


2.申請人應於住院日起或出院後三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