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公業業務
祭祀公業條例http://law.moj.gov.tw。
申請書乙份、推舉書4份、沿革4份、不動產清冊4份、派下全員系統表4份、派下現員名冊4份、派下全員戶籍謄本2份、原始規約4份(無免附)、不動產證明文件2份。
祭祀公業之申報規定於祭祀公業條例第二章祭祀公業之申報(第6-20條),申報時請詳讀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