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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滿20歲卑親屬續保申請】作業流程表

類別

保險業務

法令依據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30條規定

應備證件

1.申請人身分證、私章、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證明、畢業證書、退伍令、申請書。

2.代辦人之身分證、印章

注意事項

提醒保險對象卑親屬加保資格喪失需另以適當身分加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