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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災害救助申請】作業流程表

類別

扶助業務

法令依據

台南市災害救助辦法

應備證件

1.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請蓋私章)

2.
受災照片及證明

3.
死亡或重傷診斷證明書

4.失蹤人口報案證明

5.
申請人切結書

注意事項

1.住戶室內淹水必須達50公分以上。

2.申請補助者應實際居住於受災戶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