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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關懷申請】作業流程表

類別

扶助業務

法令依據

馬上關懷急難救助作業要點

應備證件


1.申請人身分證、私章、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


2.喪葬補助:死亡證明書、支出收據


3.失蹤:失蹤協尋證明書


4.罹患重傷病: 診斷書及醫療費收據正本


 


 



5.失業: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或就服站求職登記、3家以上推介就業紀錄證明、勞保加退保證明



6.其他重大變故:相關證明文件

注意事項

事實發生三個月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