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民眾您好:
留言反映4月16日參加於本區文昌里活動中心舉辦之活動,
實際活動內容疑似與文宣不相符1案,回復如下:
(一)經查旨揭活動係由名為「愛心物資文創籌備處」的主辦單位,
於活動日前向本所申請租借場地,本所依臺南市里社區活動中心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規定,
審酌書面申請文件,其所述活動內容尚無符合上開辦法列舉之不得使用情形,
且主辦單位已依收費標準繳交場地使用費,爰核准其使用。
(二)日後如該單位再次提出申請使用,本所將研議是否核准其申請。
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所社會及行政課蘇小姐聯繫(電話06-5837226-302)。
以上資訊供您知悉,敬祝 健康平安,臺南市善化區公所 區長方澤心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