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業部於115年1月9日公告115年度「富邦產物水稻區域收穫農作物保險」為農業保險商品,農民自付保險費達1 /10以上,即補助保險費1/2,惟不得重複投保水稻收入保險之加強型保險。二、旨揭保險要保書、條款及DM詳附件,保單資訊可自農業部農業金融署網站農業保險專區 (https://www.afna.gov.tw/list.php? theme=web_structure&subtheme=81)下載使用。
一、農業部於115年1月9日公告115年度「富邦產物水稻區域收穫農作物保險」為農業保險商品,農民自付保險費達1 /10以上,即補助保險費1/2,惟不得重複投保水稻收入保險之加強型保險。
二、旨揭保險要保書、條款及DM詳附件,保單資訊可自農業部農業金融署網站農業保險專區 (https://www.afna.gov.tw/list.php? theme=web_structure&subtheme=81)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