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自行收納款項收款】作業流程表

類別

出納業務

法令依據

1.臺南市市庫管理自治條例

2.臺南市市庫管理要點

3.出納管理手冊

應備證件

各項業務申請書

注意事項

積存金額未滿新臺幣 10萬元或其機關所在地距離市庫經辦行在規定里程以外者,最多得保管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