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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設備維修】作業流程表

類別

資訊業務

法令依據

臺南市善化區公所資訊管理規範

應備證件


注意事項


1.資訊設備於平日使用或維護保養時,若發現有異常或損壞,使用人員應通知資訊設備管理者進行維修。


2.資訊設備若需移出本校進行維修,若需包含硬碟送修,應由各系統管理者將資訊設備內儲存之敏感資訊進行備份,存放於安全區域,並將原資料刪除後始可移出送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