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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新建案必需有停車場

  • 發表人:大地彩妝
  • 發表時間:110-04-06 11:34

善化區因南科發展
房價飆升
建商看好
興建房案不斷
本是好事一件
但可否請區公所在審核建案時
強制建商內附停車場
不然以善化至昌隆里之貝森朵夫社區一案為例
住戶臨停將馬路當自家停車場
雖然原本就是雙線道、白線
乍看之下路旁停車似乎不違法
但試問
當行人、自行車騎士、汽車全擠在一起時
是不是增加了行車風險?
因此強列建議再增設一條慢車道
這樣就無合法臨停的空間!

馬路是公共財
不能便宜少數住家民眾
區公所不是缺錢嗎?
怎能不積進取籌謀財源?
若無法排除少數居民合法臨停卻讓廣大用路人增加車禍風險的問題
至少也要就地劃設停車格
增進稅收才是!

若南科持續發展
善化區將會是下一個新竹市
交通問題勢必是要解決的重大市政
豈能不提早因應?

    • 回覆者:楊倩芳
    • 回覆時間:110/4/6 下午 12:38:03

    愛的區民您好:已收到您的寶貴建言,本所刻正處理中。敬祝 平安順心。臺南市善化區公所 區長方澤心 敬上。

    • 回覆者:楊倩芳
    • 回覆時間:110/4/6 下午 12:41:25

    親愛的區民您好:已收到您的寶貴建言,本所刻正處理中。敬祝 平安順心。臺南市善化區公所 區長方澤心 敬上。

    • 回覆者:楊倩芳
    • 回覆時間:110/4/27 下午 04:09:50

    「親愛的大地彩妝您好:留言反映新建案必須有停車場1案,建築執照之核發權責機關是市府工務局,本所會將您的建議向市府工務局反映。以上資訊供您知悉,敬祝 健康平安,臺南市善化區公所 區長方澤心 敬上。」